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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1月29日在抚松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时间:2014-09-25  作者:颜廷民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请予审议。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我院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自觉将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为总基调,全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性、法律性、人民性、社会性和时代性的要求,忠实地履行服务发展、加强监督、维护稳定、队伍建设的工作职责,为促进抚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深化检察工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惩防并举,着力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我院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在预防中服务,在查办中服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和廉洁高效的经济发展环境。反贪部门共查办商业贿赂、农业保险、涉农涉林等领域贪污贿赂案件11件20人,与去年同比持平;大案11件20人,大案比例100%,要案2件2人,要案比例10%。今年初,反贪局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反贪局”,查办的“林业系统系列案件”被省院评为“2012年度精品案件”。反渎部门查办各类渎职侵权案件6件18人,与去年同比上升61%,大要案比例、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反渎局被授予“全省办案先进单位”称号。我院通过廉政文化社会宣传覆盖,强化了全民预防、监督意识;通过推行检企共建、建立专项预防档案等工作机制,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使大预防工作格局不断巩固。

  (二)积极探索,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我院积极探索深入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途径,研究制定了《关于共同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以“预防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基地”为工作平台,以木制品加工、人参医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服务业和小微企业五类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服务试点,开展了衔接沟通、预防咨询、解决诉求等针对性服务。我院健全服务监督机制,组织成立了由检察室、工业园区及15家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服务办公室。在抚松县中小企业园区实行联席会议制、特事例会制、反馈问责制等制度,各职能部门与服务小组签订了服务“承诺书”25份,对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协调解决。今年9月,在全省政法机关“支持全民创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调度会上,我院以《整合检察资源创新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题做了经验交流,受到了与会人员的好评。今年,我院被县委评为“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优秀服务单位”。

  (三)创新形式,着力增强预防工作影响力。我院积极发挥驻松江河检察室、预防局一线平台的“配合、服务、监督”职能,建立了服务重大项目及小微企业电子档案,通过深入细致的走访,对项目落地、经营管理、预防机制建立等相关情况进行信息化动态掌握,为深入开展帮扶、服务、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与中铁十一局二公司等项目单位建立了预防联系机制,召开了联席会议,签订了《检企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对营松项目部承建的总投资4.6亿的YS11标段,开展了专项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协会开展了“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公益广告活动,在抚松重要街道设置了廉政宣传警示语、预防漫画、预防职务犯罪标识、举报电话等内容的190块宣传灯箱,打造了抚松街头廉政文化长廊,提升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认知度,增强了影响力,彰显了党和国家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中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创新理念,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立身之本,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全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侦查机关(部门)提请(或移送)批准逮捕案件86件114人,同比分别上升2.3%和持平;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57件78人,同比分别下降12.3%和上升10%;不批准逮捕29件36人,同比分别上升11.5%和下降16.3%;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2件12人,同比分别上升8.3%和下降9%;侦监科办理的康某某强迫他人吸毒、强奸案荣获“吉林省十佳立案监督案件”,侦监科被评为“全市打黑除恶先进单位”。纠正漏捕5人,同比下降58.3%;刑事和解22件25人,同比分别上升214%和257%;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69件210人,同比分别下降32.5%和43.3%;经审查提起公诉106件137人,同比分别下降24.8%和34.3%;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抗诉2件2人,法院采纳意见2件2人;纠正漏犯12人,纠正侦查机关违法8件,纠正审判机关违法6件。

  (二)应对新“两法”实施,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给我们的执法办案提出了新的课题、带来了新的挑战,我院针对相应问题逐一研究解决。一是及时开展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了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确定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启动主体、程序和标准,有效的防止了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关押。二是针对简易程序案件要求出庭问题,探索建立了“简案专办”、“专人出庭”、“集中起诉”等机制合理配置公诉资源,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完善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律师会见过程的管理,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动态监督。

  (三)延伸工作触角,深化监督职能。侦查监督部门在松江河派出所、泉阳派出所设立两个刑事执法监督办公室,实现了业务指导与司法监督的双管齐下。与县公安局、工商局等多家单位联合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办公室,共同维护抚松地区经济发展秩序。公诉部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通过推行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特殊司法保护,初步实现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机构专门化和职能专业化。

  三、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持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开展保障民生工作

  (一)创新监督方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监所部门不断深化“国家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工作职能,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清理监号、发出检察建议、开展安全规范检查、与在押人员谈话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立案侦查案件2件2人。开展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监督,关爱帮扶在押人员子女,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着力点放在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上。 

  (二)强化民行、控申职能,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78件,立案68件,提请抗诉5件(市院全部支持),民事和解1件,息诉10件;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办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6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60余万元。控告申诉部门将刑事被害人救助试点工作推向深入,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救助成效进一步明显,有效避免了极端事件和新的矛盾的产生。共受理信访案件线索70件(次),办理国家赔偿案件6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4件。通过设立视频接访、网上信访邮箱、检察长信箱、开通12309举报电话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到了及时反馈来信来访信息、快速分流案件线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全力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针对今年以来万良镇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经营病死猪肉问题,我院进行了重大社会影响调查,立案查办非法流入市场24头病死猪背后的渎职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犯罪3件10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案件,我们既敢于查办、又善于查办,群众就必然给与支持和赞同。在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的同时,我院会同县食安委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分析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形势,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了改进工作意见。我院在万良镇、兴参镇、新屯子镇开展了“保证食品安全、守法诚信经营”主题法制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我院在省院组织的评选“百姓心中的检察院”活动中获得了提名奖。

  四、把强化自身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坚持提升软实力和执行力,全面开展检察队伍建设

  (一)大力弘扬“六种风气”,扎实开展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在弘扬清廉风气方面,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我院坚持深化检务公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禁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开展检务督查工作。二是在弘扬敬业风气方面,树立先进典型。去年以来,我院 1人参选高检院最美检察官评选,1人被市委评为“优秀党员”,1人被市人大授予“模范检察官”称号,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卓越人才”(全省仅30人获此殊荣),我院以座谈会、演讲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使队伍职业信念进一步坚定,价值追求进一步明确。三是在弘扬和谐风气方面,青年检察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等团队组织纷纷开展了“青春·树”、拓展训练、竞技球赛等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全体干警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山人合一”的检察文化理念进一步带动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班子团结、队伍和谐;今年,我院获得了2011—201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四是在弘扬务实风气方面,扎实推进工作开展。我院认真落实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以“六大”(大公诉、大民行、大预防、大宣传、大调研、大法警)工作思路整合资源,精简会议、改变文风、改进作风,集中精力狠抓业务工作,今年初院综合考评位居全市第二,其中五个部门工作位居全市第一。五是在弘扬创新风气方面,坚持深化创新成果。通过《刑事犯罪白皮书》深入开展刑事犯罪动态分析工作,对抚松地区因赌博机诱发刑事案件的问题进行深度调研、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不断创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领域和方式。六是在弘扬学习风气方面,创立新型学习模式。青检协作为优秀青年团队,自主创立了“以考促学、借训助学、析案明学、合力强学”的学习模式,被省院评定为优秀学习型组织。我院也被国家检察官学院确定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

  (二)探索工作新方法,全力强化自身监督。监察部门通过打造廉政画廊、开辟廉政教育专栏、开展廉政诗歌朗诵、进行廉政知识考试、观看廉政教育展播节目等多种方式,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与院机关检察文化、预防文化相融合,提升了廉政建设软实力。按照检察机关“六个正确区分”和“三个慎重”的办案原则,我院特别慎重对涉案单位账户、款物的查封、扣押和冻结。去年以来,我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569万余元,全部做到了合法、规范、文明。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建立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为公正廉洁执法再添新的保障。法警编队建设规范,办案区建设不断强化,确保了办案的安全和效率。

  (三)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改进执法工作。我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食品安全领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非法证据排除案件示范评议庭活动,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规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评查。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6月,我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刑事诉讼监督专题报告获得满票通过,视察我院工作和与会的人大常委一致对我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年来,检察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是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关心、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抚松县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审时度势,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与形势发展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于如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指引更深层次地开展服务大局工作、服务民生工作,如何在检察机关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形势下更进一步规范开展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工作,如何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更加注重创新开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工作,如何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要求下更深入地科学开展专业化建设和保障建设工作等问题,是我们一定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的。

  各位代表,2014年,抚松县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总基调,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统领和契机,在服务大局工作上更加有为,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更加有力,在保障民生和化解矛盾上更加有效,在自身建设上更加有方,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为抚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我们将在2014年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惩治腐败,积极开展预防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与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同步协调推进,整合资源、创新方法,使服务大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刑事立案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强化对刑事审判特别是量刑畸重畸轻的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三)更加注重保障民生维护民权。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严肃查办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征地拆迁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重视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托检察工作服务站,加强群众工作,通过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维护民权。

  (四)更加注重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通过进一步落实检察工作通报、检察文书说理、庭审评议等制度,深化检务公开,积极主动的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群众的监督。突出抓好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

  (五)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精神指引,引导干警将服务大局、执法办案、保障民生等工作归结到服务群众这一根本点上,提升服务群众意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中,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而砥砺奋进,为促进抚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抚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秘书处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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