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村长,落网!
—抚松县检察院快捕快诉一起村两委人员涉恶案件
2018年8月,抚松县人民检察院接到抚松县某村村民马某举报,称其所在村村长张某某5年前涉恶、指使他人放火。该院检察长于明洋接待了举报人,十分重视,立即着手安排专人将该线索及时向县扫黑办移交,同时与市检察院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积极沟通该案相关情况,认为应当加大侦查力度,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该案经抚松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证据方面取得重大突破。2019年1月27日,公安机关对张某某涉嫌放火一案提请批准逮捕,于明洋检察长亲自办理该案,仅用时三天就对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随后该院启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仅用一周时间就将该案起诉至抚松县人民法院。充分体现出抚松县检察院及各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负责、对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态度。
(抚松县检察院 王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