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检察院
院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经2018年第12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对院领导同志分工作出调整,重新分工如下:
于明洋 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工作。
孙俪铵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
负责机关常务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侧重队伍建设,联系政治部。分管民事行政检察部和检务管理部。
于代红 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负责刑事检察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分管刑事检察部。
张传德 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负责后勤保障、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工作。分管检务保障部、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
司潮锋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检察队伍监督、教育工作。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部。
王彦涛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协助党组书记负责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检察长办公室、检委会办公室和保密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政治部和党支部。